八部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
3月19日,意见提出重点在山西、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焦炉煤气等制备甲醇,统筹布局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
该意见旨在鼓励甲醇汽车应用,甲醇增程式电动汽车、满足市场需求。
意见中指出,鼓励在有条件地区的市政车辆、
在甲醇燃料生产及加注方面,甘肃等资源禀赋条件较好且具有甲醇汽车运行经验的地区,有关地区应积极为甲醇汽车应用创造条件,出租、非道路工程车等车辆及动力机械,在监管方面和完善保障措施方面,商用车、
还提出,实现车用燃料多元化,充分利用低质煤、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