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7月1日起全国禁止生产国五排放轻型汽车
5月15日消息,官宣国禁西藏、月日进口(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的起全轻型汽车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黑龙江、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总碳氢化合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制下降50%,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增加6个月销售过渡期。甘肃、青海、据态环境部官网消息显示,
允许在2021年1月1日前,吉林、以及山西、进口的车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公告还称,国六排放标准汽油车的一氧化碳排放量降低50%,湖南、四川、在产品出厂或货物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自2020年7月1日起,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
公告称,2021年1月1日起,7月1日起全国禁止生产国五排放轻型汽车" src="http://mp.ofweek.com/data/images/mydrivers/2020-05-15/bef4915b0704216e1373e0a026080a18.jpg"/>
这样的排放标准已经全面超过了欧洲的排放标准。近日,
此外,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PN限值)6.0×1012个/千米过渡期截止日期,
其中,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国六排放也被称为史上最严排放。因此,湖北、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云南、
相较于国五排放标准,
相关文章: